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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以来,我国推出的绿色建筑星级认证标准,已经得到了全面的发展,各地也已经开始陆续强制性执行绿色建筑认证标准。所有省会城市基本都已经开始强制性执行国家绿色建筑标准,要求新建的所有政府和财政投资项目、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以及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,都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。
下图为国家绿色建筑三星级划分: 新版国标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》确立了“以人为本、强调性能、提高质量” 的绿色建筑发展新模式。在指标体系上,将原来的“节地、节能、节水、节材、室内环境、施工管理、运营管理”,更新为“安全耐久、健康舒适、生活便利、资源节约、环境宜居”五个方面;在“以人为本”上,提高和新增了全装修、室内空气质量、水质、健身设施、垃圾、全龄友好等要求。为保证绿色建筑的性能和质量,明确了建筑工业化、海绵城市、健康建筑、建筑信息模型等方面的技术要求。
同时,新版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与国际主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标准接轨,完善了分级模式,由3个评价等级变为4个评价等级,增加1个“基本级”。满足标准所有“控制项”的要求即为“基本级”,以利于兼顾我国地域发展的不平衡性,推广普及绿色建筑。该标准拓展了绿色建筑内涵,进一步提高了绿色建筑性能要求。 联系电话:186-1205-4918 |